中国传媒大学考研难吗(中国传媒大学考研专业)

中国传媒大学考研难吗,中国传媒大学考研专业

2015年的吴谢宇弑母案,相信不少人还没忘记。他曾是北大的高材生,却堕落成弑母的罪犯。然而,他的杀人动机是什么呢?在同年,北京发生了中传女生遇害案。这两个起案件看似没有什么联系,然而细究两个凶手的杀人动机,其实吴谢宇和本案的凶手李斯达有着惊人的相似经历。

让我们回到这起事件的起点——李斯达。李斯达出生于新乡一个教师家庭,父母都是老师,平常对他非常严苛,李父常常殴打他,有时还逼迫他在门口罚站。童年时饱受暴力的李斯达胆小、懦弱、不敢反抗。在同学看来,李斯达是个学习成绩优异、沉默寡言的学生。

然而,当他上了大学以后,性格却陡然转变。虽然平时李斯达也沉默寡言,但有时候突然会变得有些神经质,这让不少同学都对他敬而远之。有一次,他曾经裸着走出了宿舍去洗澡;大二的时候他和同学正在走廊上,李斯达却突然开始学狗叫,引得周围人议论。

不仅是在日常生活中,他在听课的时候也与众不同,经常在老师正讲课的时候,离开座位到处走动。大三刚开学的时候,因为他们有了新的任课老师,老师不了解李斯达,便让他回到座位上不要到处乱走,结果李斯达当堂和老师吵了起来,后来还站在自己桌子上继续争吵。

平时,李斯达不怎么念书,经常旷课挂科。不过他却是同学们眼里的“怪才”,喜欢钻研,弹了一手旋律优美的钢琴曲。然而他在即将毕业的时候,却做出一件让周围师生都震惊的事情。他故意没有参加毕业答辩,导致其最终没拿到毕业证。

2014年毕业以后,他先是去汽车4S店工作了半年,在汽车展台弹钢琴。有时候,4S老板也会被他突如其来的神经质感到奇怪。比如在面试的时候,他明确告知李斯达需要穿正装弹奏,但是李斯达好像故意跟人抬杠,第一天工作就穿着裤衩子、拖着双拖鞋来工作,在店员训斥过后,第二天却跟没听到一样,依旧穿着这一身过来。老板过来警告李斯达之后,他就随便去外面临时租了一套正装,连尺码都没选对,穿上去吊儿郎当的。

除了衣着问题,李斯达还特别喜欢搞“行为艺术”,经常在演奏时突然大吼大叫。经理来交代他工作的时候,他还会装模作样地立正敬礼。过了半年之后,李斯达自己辞职了。老板终于松了口气,不过感觉还是挺惋惜的。因为李斯达虽然做出这么多奇怪的事情,但是专业素养很高,经常惹得不少顾客围观他表演。

之后,李斯达又去了几个单位打工,但是没过多久就不做了。直到2015年5月份,他到了一家艺术培训中心教小孩子弹钢琴,但仅仅一个月就被经理辞退了。因为里面的员工发现,他常常在教课的时候突然傻笑,行为有时候会把学生吓到。

就是这样的一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人,看似没什么脾气,只是举止与常人不同,却在三个月后犯了案。8月9日,李斯达以拍戏的名义约之前的同班同学周某去出租屋内试戏,两人约定了价钱之后,周某毫无防备地去赴约。然而,等到了出租屋的时候,她却突然被身后的李斯达摁在床上。李斯达欲实施侵犯,周某拼命逃脱。此举似乎惹怒了李斯达,他直接将人用刀刺死。

当周某失踪的消息传出后,很快警方就将李斯达抓获。他虽然供述了自己的罪行,却并不为此后悔。李斯达称,他之所以选择周某,并没有什么私人恩怨,纯粹就是想犯罪,随便拉了一个人,除了周某,选择别的受害者也是一样的。

其父亲得知了他的犯罪事实以后,对他极其失望。并向受害者家属道歉求情,积极进行赔偿,希望他们能够网开一面,签下谅解书。但是李斯达自从犯了案之后,从来没有流露出歉意。受害者家属虽然对他的父亲表示同情,却表示要让李斯达受到严惩,绝不会签署谅解书。

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条:【故意杀人罪】故意杀人的,处死刑、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最后李斯达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。

此案一出,不少人都疑惑不解,对他的杀人动机感到摸不着头脑。其实我们对比他和吴谢宇的案件,就会发现两人的动机其实差不多,都是出于报复。吴谢宇选择报复仇恨对象——他的母亲,而李斯达杀害别人,也是为了间接报复他的父亲。

李斯达和吴谢宇一样,生活在一个非常压抑的家庭,同样是教师子弟。曾经有人做过调查,在所有职业家庭中,教师子弟自杀率最高。因为教师这个行业,平常经常教育学生,有丰富的教育资源,自然在教育子女上也非常严格。这种严格不是只有学习方面,在生活的方方面面,他们都会给子女一个模板,要求子女一定达到要求。

在本案里,李斯达就是这样的,他如果不听从父母的话,就会被体罚,甚至在门口罚站。而且被罚站的经历并不是李斯达在犯案后自己的陈述,而是从他的邻居嘴里透露出来的。这说明什么呢?一个幼小的孩童,在全楼层所有人的注视下被自己的父母体罚。同样的,吴谢宇也有着一样的经历,而且他的母亲比李斯达的父亲更过分,曾当着吴谢宇朋友的面,让他不要跟这样的孩子交往。

童年时期,他们的经历是惊人的相似,等上了大学之后略有差别。这个差别的根源在于,李斯达的父亲对他的掌控欲没有吴谢宇的母亲严重。大学的时候,李斯达之所以做那么多奇怪的行为,是在表达他对于父亲从小对他定下的种种规则的抗议。比如他站在桌子上对老师大吼大叫,小时候他一定也和老师吵过嘴,最后被父亲压制下来了。现在脱离了父亲的掌控,他就“放飞自我”了。李斯达做的所有怪事,都是他被压抑太久之后的宣泄。

从李斯达选择的学校、专业来说,我们也可以剖析一下他的心理。教师家庭通常拥有传统的思想,父母也更倾向于替自己的儿女选择传统专业,但是李斯达却考了艺校。这可能就是他反抗父母的第一步。可以想象,在他选了这个专业的时候,曾遭到过家人多么严厉的拒绝。

然而,吴谢宇与他不同。在大学时期,他不仅被母亲继续掌控着,而且他自己的思想也在压抑着自己。据他的室友说,吴谢宇每天都要跟母亲通电话,聊一天的学习和工作。这对于一个大学生来说,是一件很不正常的事情。直到他犯案以后,脱离了母亲的掌控,也有过发泄的行为,比如乱搞男女关系、在酒吧当男模,这些都是其母生前绝对容忍不了的行为。

再从李斯达没有拿到毕业证来说,这同样是为了反抗家里人。父母希望他成材,他就偏偏要走岔路,希望在大学未毕业的情况下也能在外闯荡。然而,社会确实是残酷无情的,他只能找到与自己能力、学业水平相适应的工作。在被社会打击了一年之后,他终于明白,自己的报复失败了。于是他换了一种报复的方式,用违法犯罪来彻底打破家庭给他带来的种种束缚。

当然,以上观点并没有证据支持,只是根据李斯达、吴谢宇童年时期的一些经历做出的推断。但是在他们犯下命案的时候,我们能够得知的是,他们的性格中有缺失的部分。很多时候,罪恶滔天的犯人曾因为经历过痛苦,基于无法化解的情绪而产生了犯罪心理,消极情绪的转变在案件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催化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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